【人才资讯】一大波项目等您来申报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0万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8-03

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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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石狮市经济局获悉,根据《泉州市关于申报2016年扶持全市工业发展十八条措施相关项目的通知》精神,我市正式启动涉及《泉州市扶持全市工业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中的7个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指出,同一企业或行业协会符合《十八条措施》多次享受奖励、补助条件的,当年给予奖励、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涉及年度考核的项目,其奖励补助资金在下一年度兑现。


  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办展参会(境内部分)开拓市场项目,支持市级行业协会在市域内举办行业性产品推介、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等活动,每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支持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承办由省政府(含部级)在市域内主办的展会,按照实际开支费用的10%给予组织方补助,单个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参加境内目标城市举办的省级以上展会,按照实际展位费用的10%给予参展企业补助,组织费用按1000元/家给予组织方补助;单个项目展位补助和组织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规上制造业企业参与市域外招投标项目,鼓励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市域外招标项目,对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印染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印染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评审认定在行业起带动示范作用的,按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0%、70%分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印染行业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印染行业公共实验室建设,对具有全球认证或欧盟、美国认证的检测设备,按设备购置金额的20%给予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0%、70%分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发展服务外包项目,重点支持生产性企业剥离服务环节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开展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按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单家制造业的研发设计、采购、运输、仓储、货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两个环节以上的,且单家企业年度实际总外包费用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第三方企业实际承接服务外包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鼓励和引导制造企业向前端研发设计、后端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仓储物流、设备租赁等环节延伸拓展。对年生产性服务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20%(包括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的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物联网项目,每个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典型应用示范方面。重点支持智慧企业建设,鼓励企业将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以信息化提升企业智慧化水平。感知技术研发方面,重点支持核心关键高精密传感器的成本下降,加速规模化应用。公共平台建设方面,支持具备全市优秀解决方案及产品展示,推进泉台物联网合作交流、项目对接及宣传培训功能的物联网应用推广平台等。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吕晓琳)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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