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场政府两作用 坚持监管发展两手抓
河南人社厅
近年来,河南省围绕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监管规范和创新发展两手抓,在监管中促进规范,在规范中谋求创新,在创新中推动发展,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抓整合促改革,着力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平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下发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的政策文件,深入省辖市、县(市、区)开展调研,对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调查摸底。2015年将“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作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个专项”重点工作之一,召开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各地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出台文件,建立工作台账,对县(市)、区逐一督导,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切实推动工作开展。
抓效能促升级,着力打造专业人力资源市场群。大力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效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在此基础上,围绕各地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市场服务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型升级,建立专业特色人力资源市场,分别在焦作市设立河南矿业人才市场、漯河市设立河南食品行业人才市场、洛阳市设立河南旅游人才市场、濮阳市设立河南石油化工业人力资源市场、南阳市设立河南中医药人才市场,全省形成“米”字形的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专业人力资源市场群。各专业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河南矿业人才市场积极创建中部地区矿业人才网,建立矿业人才库和矿业企业库,为矿业人才交流提供平台;河南食品行业人才市场隆重举办河南食品行业人才智力交流大会,为食品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河南旅游人才市场通过举办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优秀人才招聘会等活动,大力促进旅游行业人才开发与交流。专业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信息被省政府工作快报专题刊登。
抓监管促规范,着力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一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认真落实“先照后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等要求,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在作出行政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将许可信息上传官网进行公示。目前省人社厅正在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工程,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将作为第一批项目实行大厅与网上同步办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公开透明。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工商登记部门信息沟通,确保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到人社部门申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检查规范,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季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健全年度审验制度,坚持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工作,切实指导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强化招聘活动管理,每年在春节后求职高峰期,下发加强现场招聘会监管的通知,指导各地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审批管理,确保现场招聘会安全。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市场管理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工商等部门联合,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不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抓诚信促发展,着力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一是完善发展政策。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河南省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多策并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二是推行诚信服务。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与机构业务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顿等同步记录诚信状况,作为诚信评估重要依据。组织评选推荐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制定《河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估标准》,在综合实力、服务规范、信用情况、服务业绩、组织建设、社会责任等6个方面明确了18项41条标准,引导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秉承诚信,规范发展,争创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全省确定10家机构为“河南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其中3家机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三是促进业态发展。目前,全省共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76家,从业人员3.93万人。全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为30万多家用人单位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服务,帮助500多万人找到工作或转换了工作岗位,在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抓协调促进度,着力建设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1年3月经省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立项,2012年7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筹建)”牌子。园区建设用地83亩,总建设面积为7.87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3亿元(不含征地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将其列为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郑州航空港区重点建设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厅党组将产业园区建设作为首位基建项目,专门成立基建办负责各项基础建设工作,多次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争得支持,积极协调省发改委、财政厅、郑州市政府和郑州航空港区等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目前,产业园区项目主楼及配楼正在按计划施工,预计2016年9月底封顶,2017年4月份竣工。
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
新疆人社厅
新疆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项目为引导,以政策为推动,以外引内调为抓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
项目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发挥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提高“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优先选拔招募当地大学生在家门口就业服务,提高服务稳定性。优先保障重点地区,每年拿出约50%左右的“三支一扶”计划支持南疆地区招募当地大学生。优先招募基层紧缺的“双语”教育、农林、畜牧兽医、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毕业;为提高吸引力,连续三次提高了“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助标准,由第一轮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了目前的1900元,同时鼓励服务地适当给予交通、食宿、冬季取暖、维稳等方面的生活补贴;鼓励期满大学生留在服务地就业,对在农村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十二五”期间,共选拔招募9712名大学生到一线基层单位工作。
实施“天池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2015年起,正式实施自治区大学毕业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天池计划”招聘以高校毕业生为主,招聘岗位均在村级组织,服务期为2年,招聘岗位不设置专业限制。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天池计划”岗位,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天池计划”招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参照当地大学生“村官”享受相应待遇和补助。住村两年培养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将进行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定向考试,全部安置到县、乡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
实施技术人员“下乡计划”,将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基层专技岗位。制定出台了《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原有编制基础上,增加5%的人才储备编制专用于招聘、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要求招聘人员必须在乡镇(场)对口部门至少工作2年。
政策推动,畅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
针对艰苦地区基层公务员招录困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专业限制、工作年限、年龄等资格条件,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原则上不设专业限制,自然条件艰苦的四类以上乡镇机关职位设置学历要求甚至放宽到中专或高中,使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具有明显优势,既有利于基层县、乡机关及时补充人才,也较好地吸引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补充基层急需人才。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制度,适应招录基层县、乡机关和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的需求,不断改进录用考试测评方法,建立符合基层工作实际,适应职位要求的考试测评要素体系,在全国率先实行警察学院技术侦察专业班“订单式培养”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加强基层政法人才队伍;对南疆四地州和巴州且末县、若羌县等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实行笔试成绩单独划线,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吸引力和录用率;在2016年公务员招录中,将南疆乡镇考录内地大学生纳入自治区引才计划,选拔一批急需专业的大学生,并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拿出南疆地区基层部分公务员岗位,面向内地高校进行定向招录,扩大了南疆地区基层高校毕业生数量。
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内地培养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带编制、带岗位”内地培养工作。2011年至2012年,选送23300名高校毕业生赴19个援疆省市及国家部委所属的188所院校进行培养,其中少数民族19378人,占82.97%,目前现已全部走上了基层工作岗位;2015年改进培养方法,疆外与疆内培训相结合,选拔54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援疆省市培养,已有3010人到企业、事业单位就业,500余人成功创业。
外引内调,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营造氛围
立足实际,从高校毕业生中引进基层急需人才。自2009年起,每年组织各地、各单位赴内地重点高校招聘人才。截至2015年底,共招录公务员220名,其中,博士25名(含1名博士后),硕士195名。企事业单位招聘500余名,其中,博士56名,硕士研究生400余名。为缓解南疆地区紧缺人才补充困难的矛盾,今年5月,专门组织南疆各地及喀什经济开发区101个企事业单位,赴中央民族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举办了3场人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现场笔试方式招聘,共吸引周边院校766人次进场应聘。
科学调配,拓宽基层高校毕业生成长空间。坚持政治坚强第一标准,将“双语”测试作为硬性要求,打破部门、条块和领域界限,综合考虑干部经历、专业、年龄、选调单位岗位需求等因素,开展了自治区机关领导干部下基层任职和从县乡一线选调、遴选优秀干部到自治区机关任职、工作,拓宽了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空间。
充分发挥调配工作职能作用 促进人才顺畅流动优化配置
贵州人社厅
近年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贵州省的调配工作立足自身实际,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速跨越,推动转型”大局总体需要,致力于引进贵州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积极促进人才纵向横向顺畅流动,着力推动各项改革工作相关人员优化配置,在职能完善、制度规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成效。
调整充实调配工作职能职责,形成集中统一的调配工作格局
我省高度重视调配工作,把调配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重要内容和人才资源流动配置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强化和改进调配工作职能作用。2010年机构改革贵州省人社厅“三定”方案中设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均由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承担,包括:省直行政机关人员调配,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手续复核和批文办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退役士兵手续办理;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划转)等。同时,近年来,厅党组又将公务员公开遴选、驻黔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全省公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等工作陆续调整或明确由人力资源市场处承办,实现了涉及人员调配相关工作在省级层面的相对集中统一,对调配工作的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构建完善调配工作制度体系,促进调配工作公开、高效、规范
调配工作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对人社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着重要影响。为此,我们注重夯实调配工作制度基础,推进调配工作规范化和效能建设,促使调配工作与时俱进、健康发展。
完善调配工作政策体系,健全调配工作制度基础。2008年以来,相继印发了《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顺畅流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对调配审批权限,选调范围、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工作纪律,畅通党政机关与参公管理单位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流动,扩宽国有企业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等作出明确规定。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调配工作审核把关。各级人社部门坚持调配工作原则和纪律,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严格按照调配工作规定的纪律、程序和范围,严格按编制、职数审批调动手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切实杜绝违规操作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提高调配工作行政效能,努力提升服务水平。2013年以来,省人社厅市场处共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了人员调配手续2547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手续9883人,退役士兵安排工作347人,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划转手续1165人。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公开办事流程,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努力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在广大用人单位和服务对象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坚持改革创新,促进调配工作“公开、竞争、择优”。为克服调配工作中的人际关系、人脉资源导向问题,近年来,省厅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投资促进局等省直单位中试行一定范围内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各市州积极探索调配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如贵阳市组成考核委员会对拟调人员进行公开考核,确保调配人选胜任拟调岗位要求,黔西南州调动工作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等,为今后适时在更大范围内推行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促进调配工作在新形势下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来陆续发布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精神,强化调配工作在引进人才中的政策导向作用,2013年以来,连续四届在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上开辟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评审专区,对各地、各单位所需的高层次人才现场评审,通过评审的人才由各地人社部门简化程序办理调配手续,落实配偶安置等优惠政策。2016年第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上,现场组织高层次人才引进评审4365人,签约3417人。2013年以来,省人社厅共为省直单位简化程序办理高层次人才调动398人,配偶安置调动160人。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2013年发布的公务员队伍建设“两个80%”政策(即每年公务员招录的80%到基层去,每年公务员遴选的80%从基层来),将实施公务员公开遴选、优化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和促进各级机关公务员调配工作“公开、择优”紧密结合、积极推进,要求各单位合理分配选调和遴选用人编制,每年从拟调配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公务员公开遴选。2014年,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了《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民主、竞争、择优的遴选方式。2015年2月,我们会同省委组织部实施了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共有54家省直机关单位参加,遴选计划人数244人,报名6670人,参加笔试3473人,参加面试397人。为187名最终遴选胜出的基层公务员办理了调动。初步形成了“下得去、用得好、上得来”的人才循环流动机制,有效加强了执政骨干队伍建设。
创新监管方式 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厦门人社局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监管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新内涵。一方面,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政府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上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保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另一方面,要坚持运用法制思维、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别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如何构建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是摆在政府人社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2014年1月1日,作为福建省试点,厦门市正式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始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宽进严管”做法,营造一流的国际营商环境。2014年年底,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强调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后续市场监管,为此,厦门市进行了一些监管方式的有益探索,主要做法是强化协同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构建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与商事登记部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在厦门市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上,只要商事主体申请了人力资源服务的业务经营范围,登记信息立刻传送到市人社局系统界面;市人社局按程序对人力资源服务申请进行审批后,即可快速将审批信息上传到厦门市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告知工商行政部门,这种数据信息交互方式使后置审批的部门之间实现无缝对接,强化了协同监管。
建立告知提醒制度。厦门市首创告知提醒制度,对已经进行商事登记的商事主体,有申请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市人社局根据登记信息主动通过邮政快递(EMS)向其寄送提醒函、办事指南和申请表,及时提醒商事主体申请行政许可,督促其尽快向政府人社部门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告知在其取得行政许可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完善资质复核制度。对新设立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市人社局在颁发给许可证的同时,会发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分制的资质复核评分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评分表进行自评和完善,资质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证照、服务场所、人员情况、配套设施、公开情况、规章制度等六大项目共三十一个子项目,市人社局在一个季度内到其经营场所对照评分表逐项进行资质复核,80分以上为达标,否则出具整改通知书,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实施机构负责人约谈制度。对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由市人社局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其经营行为约法三章,并宣介厦门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
坚持年度验证制度。每年1-3月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度验证,对其机构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人员培训情况、《许可证》登记事项执行和变更情况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通过年度验证的机构都符合机构设立条件。
落实随机抽查制度。市人社局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每年3月都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运用厦门市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抄告有照无证或无证无照等信息,并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
实行不良记录曝光制度。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平台上,当事人可以对不良信用的中介机构进行投诉,监管部门也可以把中介机构的不良信用记录录入平台,向社会公开每家机构的信用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加强行业诚信建设。2013年,厦门市下发《关于开展厦门市人才中介诚信服务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创建了一批在服务规范、组织建设、信用状况、服务业绩、社会责任等方面达到“五好”的诚信服务示范机构。2014年,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被人社部确定为首批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自2013年起,厦门市每两年评选确定一批“成绩显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工作者”,被确定的机构获奖20万元、工作者获奖2万元,获评机构是从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中产生的,这一做法有效地促进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律。
探索有奖举报制度。为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今年正在制定《厦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最先举报人进行奖励,探索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及时有效打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补充措施,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环境。
摘自《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