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到位了,人均增加196.53元/月!

来源:番禺日报作者:日期:2016-10-02


养老金年度调整到账了!




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9月30日发放到退休人员的银行账户。调整后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3316元/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6.53元/月。全市90.6万企业退休人员受惠。
人均基本养老金达3316元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2016年6月30日前(含,下同)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
注: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
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增加35元,定比调整为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此外,调整还向三类人员倾斜。

1向长缴费年限人员倾斜 对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加发1元/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向高龄人员倾斜 对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调整后仍达不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3316元的,按3316元/月计发。


此次调整养老金,全市90.6万企业退休人员将受惠。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6.53元/月,调整后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3316元/月。

地方保留津贴需调减值得注意的是,市地方保留津贴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还要在此次调整中调减50元/月。此次调减地方保留津贴从2016年10月开始执行,不扣减之前已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及地方保留津贴。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具有地方保留津贴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实际已高于其他同等条件的人群。实施地方保留津贴分步调减,是解决养老金倒挂问题的必要措施,目的是使相同缴费年限、相同缴费水平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基本一致,将其养老金待遇逐步回归至正常合理的水平。

因此此次调整在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按省的要求,对于地方保留津贴高于50元/月的,调减50元/月,不足50元/月的按实际数额调减。



今年9月23日,广州市实施《关于解决2013至2014社保年度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穗人社规〔2016〕2号,简称市2号文),对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间新申领养老金的人员,因其之前退休时已加发了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将加发金额与原市8号文待遇(535元/月)进行对比,其中加发金额高的,高出部分予以补发,市8号文待遇高的,高出部分转化为地方保留津贴,并结合国家和省的养老金调整逐步冲销。

三个实例看调整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地方保留津贴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对于具有地方保留津贴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减50元/月。
为此,市人社局提供三个实例,可以清楚了解不同人群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计算方法、调整额度、补发总额等相关情况。
实例一没有地方保留津贴的企业退休人员叶先生,出生年月1938年3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1998年3月,缴费年限39年4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金3905.36元,无地方保留津贴。
1、普遍调整
=定额调整+定比调整
=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
=35元+3905.36元×4.8%
=35元+187.46元
=222.46元
2、倾斜调整
缴费年限满15年,每超出一年加发1元:年限加发=40元-15元=25元
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一次性加发12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调整后基本养老待遇
=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年限加发
=3905.36元+222.46元+25元
=4152.82元/月
4、本次调待补发总额
=(普遍调整+年限加发)×补发月数+一次性发放金额
=(222.46元+25元)×9+1200元
=247.46元×9+1200元
=2227.14元+1200元
=3427.14元/月
实例二调整前地方保留津贴少于50元的企业退休人员彭先生,出生年月1953年10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2013年10月,缴费年限30年2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待遇为3186.21元,其中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3152.71元,地方保留津贴33.5元。
1、普遍调整
=定额调整+定比调整
=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
=35元+3152.71元×4.8%
=35元+151.33元
=186.33元
2、倾斜调整
缴费年限满15年,每超出一年加发1元:年限加发=31元-15元=16元
3、调整后基本养老金
=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年限加发
=3152.71元+186.33元+16元=3355.04元/月
4、调减后的地方保留津贴=0元
5、本次调待补发额
=(普遍调整+年限加发)×补发月数
=(186.33元+16元)×9
=202.33元×9
=1820.97元/月
实例三调整前地方保留津贴大于50元的企业退休人员陈先生,出生年月1954年7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2014年7月,缴费年限38年9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待遇为3662.96元,其中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3512.49元,地方保留津贴150.47元。
1、普遍调整
=定额调整+定比调整
=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
=35元+3512.49元×4.8%
=35元+168.6元
=203.6元。
2、倾斜调整
缴费年限满15年,每超出一年加发1元,年限加发=39元-15元=24元
3、调整后基本养老金
=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年限加发
=3512.49元+203.6元+24元
=3740.09元/月
4、地方保留津贴调减50元,调整后为100.47元
5、2016年10月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740.09元+100.47元
=3840.56元/月
6、本次调待补发额
=(普遍调整+年限加发)×补发月数
=(203.6元+24元)×9=227.6元×9
=2048.4元/月

来源:大洋网

编辑: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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