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我州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来源:甘孜州审计局作者:日期:2016-06-25

 来源/中国甘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近日,我州调整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一是调整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由原来的一类至三类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二是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我州基金运行情况,合理确定我州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将企事业单位按行业类别划分为八类,并由原来事业单位缴费比例0.8%、企业单位一类行业1.2%、二类行业1.8%、三类行业3.8%,统一调整为:一类行业0.3%,二类行业0.6%,三类行业1.05%,四类行业1.35%,五类行业1.65%,六类行业1.95%,七类行业2.40% ,八类行业2.85%。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从2016年7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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