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速递】企业年金缴费上限拟下调,人社部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铜川人社作者:日期:2016-06-17

  人社部近日起草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上限。


缴费上限打算这样调整
  征求意见稿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调整为“12%”,并明确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7.5万户,参保职工2317万人,基金累计结余9526亿元。尽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相对庞大的企业、职工总量,仍然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终止缴费与补缴
  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

  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后,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lifachu@mohrss.gov.cn

  4.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

(来源:人社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tongchuanhrss.gov.cn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55737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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