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包括: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按照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管理(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更好服务流动人员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档案管理服务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推进管理服务信息公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规范收费行为、健全管理服务工作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其中有很多创新性政策措施。
例如:
1、针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不够、流动人员不知道去哪里存档的问题,提出公布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目录和档案办事指南;
2、针对材料缺失导致存档难的问题,提出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
3、针对流动人员转正定级作用弱化、手续繁琐,提出取消办理初次就业流动人员转正定级等手续;
4、针对毕业生工作一年内档案转递难,通知提出取消大学生毕业一年内档案流动限制等。
在此希望朋友们重视自己的档案,不要盲目的去处理,否则会对以后有着很大的影响,本人也会继续努力为大家解读有关档案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