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7名省人大代表就进一步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约见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等国家机关负责人。座谈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葛国兴介绍,《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广东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可享受工伤保险、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系列就业保障服务。
近年来,快递、外卖等行业兴起,吸纳了大量从业人员。因为用工制度不完善、劳动关系不清,不少人成为了缺乏社会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何为灵活就业,国家层面尚未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律关系怎么确定及相应的扶持政策也正在研究中。
今年7月,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管理办法,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管理进行规范。“广东率先出台管理办法,在全国是走在前列的。” 葛国兴说。
管理办法首先对灵活就业人员范围进行划分,列明灵活就业人员共4类,分别是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人口大省广东,灵活就业人员有多少?葛国兴表示,从人社部门掌握的登记情况看,全省约有400万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一些专家学者的调查研究,实际的人数应该远远大于这个数。(确切)是多少,要进一步去核实。”
葛国兴表示,管理办法的重点之一是要建立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他举例说,管理办法在职业安全保险上进行了规定,提出了试点。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在单位就业的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同时,广东将在广州、深圳、佛山市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在养老保险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含外省户籍)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在就业、创业支持上,葛国兴还提到,管理办法将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并跟踪其就业情况、提供配套服务。省内已试点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与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对有创业意向的灵活就业人员,银行将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政府贴息,鼓励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