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2号)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统计局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等工作。
二、考试等级、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等级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设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
初级: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 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 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考对象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经济类金融、财政税收、工商管理,会计、审计、计算机专业)工作者。高级统计师还须取得统计师及相近专业中级资格5年以上,且符合《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规定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破格)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含达到和超过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 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毕业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前后相加达到规定年限。
(三)高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8年以上;
2、大学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统计学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从事统计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统计工作25年以上;
5、非统计学或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6、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考点设置
(一)报名时间:
初、中、高级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登录网站。报考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考务文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上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身份证号及有关个人信息,信息填写错误后果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在报名期间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16日
(2)审核办法:
初级资格。由省统计局人事处在网上直接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缴费。
中级资格。考生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持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身份证、单位开具工作年限证明,可直接到省统计局人事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到网上缴费。
高级资格。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持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与“考试对象”中所述一致)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到当地市州人社局职改办审核盖章后7月8日前报省统计局人事处现场审核通过后再到网上缴费。
5、网上缴费。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中初级客观题61元,主观题81元。高级每人70元。缴费最后期限为7月18日,未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8日至16日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
(三)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在兰州设考点。
六、注意事项
(一)各市州对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并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高级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高级统计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中、初级统计资格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时须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和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考试教材:2016年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教材由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征订;培训工作另行通知。
甘肃省统计局人事处地点:省统办三号楼22层2209房。
联系电话:0931—2176143
联系人:骆祥永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统计局
2016 年6月13日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编:张彦雄
审核:徐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