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④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选题,统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根据报考者考试时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坚决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应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再分别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面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总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起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和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在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以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需本人亲自到场领取,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领取的,被委托人可凭报考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收据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两个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任何招考。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6、咨询电话:0454--7387003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进入佳木斯市人社局网站下载“2016年汤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