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学生的工商业务办理
1、服务内容: 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设立 2、办事流程: (1)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学生“一站式”创业服务工商局窗口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经办人携带上述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的1—10项到大学生“一站式”创业服务工商局窗口办理有限公司设立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
(3)经办人到大学生创业服务工商局窗口等待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审核,同时领取准予登记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办结。
3、申请材料: 有限公司设立提供材料:
(1)《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8)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设立提供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提供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设立提供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业务监督电话: 8575588 860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