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大力宣传大学生“双创”优惠激励政策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者:日期:2016-10-21

“双创活动周”期间,广元市举办了“创新改变生活,创业成就你我”的“双创”政策解读大讲堂等系列活动,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创业政策解析”主题,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注册启动、项目申报、争取资金、项目推进等系列国家、政府支持政策,帮助大学生系统了解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增加创新创业信心,受益8000余人。其中,“双创”方面的激励优惠政策最受青年大学生关注。 

  创业贷款 门槛降低优惠更多 

  针对贷款问题,人社部门对创业担保贷款降低了门槛,不受自筹资金比例、注册登记、经营范围限制。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可连续3年被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含高校毕业生与其他人士合伙创业),贷款在200万元以内的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补贴对象:省内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广元境内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科技创新性质的创业实体(网店等)。 

  助推就业 创业吸纳就业有奖励 

  对高校毕业生领办的创业实体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每净增1人奖励5000元,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场地经营的,可按年租金20%给予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入驻创业园区的创业者,3年内分别给予100%、80%、50%的场地租赁补贴。 

  失业人员 自主创业减免税收 

  对持有《就业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毕业未满5年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户籍在广元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以本人和团队名义在广元市内创办科技型企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四个不同档次的专项资金资助。 

  创业青年 发放10万元创业贷款 

  通过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万元、500万元、800万的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补助1万元、2万元、3万元扶持资金;对通过B2B平台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补助3万元、6万元、10万扶持资金;对物流快递企业,当年新增出港快件给予0.5元/件的补贴;对出港快件总量首次突破10万件/年、30万件/年、50万件/年的快递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补贴;对于新建市级平台企业租用网络数据专线给予年租金30%补贴,期限2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同时,向过评审的创业青年发放3-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一对一匹配专家导师开展创业帮扶;残疾人(学生)初次自主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经同级残联审核,在参加人就业保障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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