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城镇基本医疗(职工、个体、居民)保险的参保人员:为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库,现将在松原市本级参加基本医疗(职工、个体、居民)保险人员的身份证进行整理。
现将原参保信息为15位身份证号码的变更为18位身份证号码,要求各类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业务窗口办理身份证号码变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须在2016年11月1日前办理变更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缴纳下年保险费的,后果自负。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