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我市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会议,标志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正式落地。
记者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待遇都不再和职务、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据悉,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意义十分重大。
为顺利推进这一重大改革,市人社局将改革工作列为“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事项,集中攻关、集中突破,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意见,对改革范围、缴费和待遇、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随着这一“并轨”新政正式落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将逐步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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