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你知道有多少吗?

来源:襄阳房产超市网作者:日期:2016-08-01


  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的福利,大部分公司都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当有购房或是装修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给提取出来当额外的收入用,缓解手头紧张的局面。但对于从来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是会不知所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入手。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的时候又有需要哪些资料?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提取所需材料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一)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五)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等知识文章也为大家介绍出来了。需要提醒大家一点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同,所以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所需要的资料、管理制度等都会不一样,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人们最好能够多咨询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部门,查看具体的要求然后再去提取,才能够一次性成功提取出住房公积金。

(来源:土巴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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