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四川省人社厅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表示调整我四川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涉及人群742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1万人,企业职工651万人,涉及新增发放养老金100亿元左右。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关于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增加40元,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既体现并轨思想,也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机制。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调整的养老金将于9月底以前发放到位。
四川下调养老保险费率 不影响个人养老金待遇
近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一次,降得实在,除了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如何下调费率有了规定外,还对公众最为关注的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做出明确规定: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
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的情况属于后者: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阶段性降低至19%。业界人士算了一笔账,仅养老下调方案出炉 我省企业缴费比例下调至19%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的文明确了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两种情况及条件: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要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第二种情况是,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
据四川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符合第二种情况,可以预期的是,从5月1日起,我省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会落实“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的规定。
【四川省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相关信息】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答: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相比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主要有:(1)老农保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集体经济补助也没有了。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国家财政直接支付基础养老金,省、县两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2)老农保是参照商业保险模式设计的,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出资,今后的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逐步递增。
3、新农保试点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2009年试点面达到全省县(市、区)总数的10%左右,参保人数占全省农村居民总人数的10%以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尽早实现全覆盖。
4、参加新农保政府如何给予补贴?
答: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补助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助40%。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
6、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答: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7、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那些?
答:新农保实施后,参保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经试点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8、新农保的缴费年限是多久?
答: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9、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如何参保缴费?
答: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