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城君要说的这个消息,
绝对是近日里最好的消息了
自从下月开始
洛阳人的养老金
要!涨!了!
此次企业养老金调整涉及的人员范围如下: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这是我市连续第12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受益者达29万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万人。
普通调整政策包含定额调整和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两部分: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还将再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 |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 |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 |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 |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 |
年满90周岁60元 |
按照规定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10月起执行新政
补发工作本月底到位
由于今年前9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已按原政策发放到位,所以这9个月的基本养老金增加的部分将于本月底补发到退休人员存折(卡)上。
从10月开始,将按照新政策每月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