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6.74万人,同比增长13.5%,完成全年计划的62.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48万人,同比增长2.0%;农村劳动力转移1844.53万人,其中新增转移39.13万人,同比增长11.34%;城镇登记失业率3.61%,保持在较低水平。就业形势稳中趋好,主要指标都超过时间进度。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开展“一对一”帮扶。截止6月底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为52.6%,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扶持4800名大学生成功创业。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企业内部挖潜转型分流安置、内部退养、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等安置渠道和10个方面的具体政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狠抓援企稳岗各项政策落实。上半年,为2035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7亿元,惠及职工80.42万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启动实施“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省财政安排1.3亿元创业专项扶持资金,设立8000万元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出台了省级创业就业示范众创空间建设支持政策。上半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87亿元,直接扶持1万人创业,带动3.16万人就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吸引参赛项目1万余个。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将新型学徒制、家庭手工业项目培训和技师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上半年共培训10.89万人。做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出台《河北省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意见》,推动产业和就业脱贫行动。支持62个贫困县建设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园。为促进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精心组织“春风行动”,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洽谈活动505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7.8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17.6万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扩面征缴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社保覆盖面。深入实施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截至6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56.5万人,新增参保27.1万人,完成扩面计划的67.7%;征缴收入285.9亿元,同比增收22.1亿元,好于去年同期水平;争取中央财政补助191.2亿元,同比增加46.8亿元。加快完善社保政策体系
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制度整合后,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医保目录“就宽不就窄”,定点医药机构增多,群众看病购药更方便。建立了省级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京津冀医保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河北燕达医院已确定为北京医保直接结算医院。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按照国家部署,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5元,达到每人每月80元;同步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增长6.5%,目前正在摸底测算。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从今年1月1日起,平均费率由1.18%降至1.0%,预计年内可为企业减负约4亿元;生育保险从2015年10月1日起,费率在0.5%以上且生育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以上的,缴费费率全部降到0.5%及以下,预计每年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失业保险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再次降低费率,由2%降至1.5%,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0亿元。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面启动“人力资源提升行动计划”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大学生、农民工、公务员等各类群体广泛开展培训,提升创新创业、技术革新能力,目前参加培训人数已达十余万人。加快中国(河北)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与北京市人社局达成合作意向,争取北京市组织100名左右博士后到成果转化基地开展实地考察和项目洽谈,协调知名专家赴廊坊固安高新区参加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推荐20家以上研发机构、企业到成果转化基地创新创业。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权限;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确定权限。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卫生系列副高以上职称考评结合改革,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称制度等多项改革,建立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直接评聘制度。加强引智工作上半年引进外国专家1870人次、引进项目195个,组织出国(境)培训项目37项、320人。完成“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两证合一整合,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一个窗口”办理。组织97个单位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达成项目合作和人才招聘意向300多个。职工工资收入稳步提高
坚持“托低、提中、稳高”的原则,完善分配机制,加强指导调控,促进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继续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4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到1650元、1590元、1480元、1380元。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6095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5件,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85起,责令退赔劳动者各种费用26.9万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37万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1万份,追发工资等待遇14.63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061.74万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河北人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