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消息,今后,在深圳居住、符合认证条件的省直离退休人员和省内异地离退休人员,可以就近到深圳各邮储银行网点,凭居民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手续。
在深圳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就近到全市11个社保分局、21个社保站,以及开通社会化服务的街道社区办理指纹验证手续。
根据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应每年向社保机构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如指纹验证),以保证其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发放。
2016年4月1日起,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开展合作,将全市141个邮储银行网点纳入全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业务协办网点,通过省社保局统一建立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跨地区协作系统”,以联网比对方式,为在深圳居住的省内离退休人员办理异地认证工作。
今后,在深圳居住、符合认证条件的省直离退休人员和省内异地离退休人员,可以就近到深圳市各邮储银行网点,凭居民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认证手续。
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证件并核查身份,省内退休人员及省直退休人员可通过系统自动审核信息和指纹比对信息的方式完成验证,认证信息通过后,退休人员签名并领取《广东省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异地协助认证回执》,完成认证手续,整个过程方便、快捷、高效。
1、对在2016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
2、对在2016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3、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发10元
4、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低于90元/月的,补齐到90元/月。
5、对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一、按照2974元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养老金,即每月增加140元
计算公式:2974元+2974元×5%=2974元+140元=3114元/月
二、以本人调整前养老金额度为基数,按照该基数的5%增加。
计算公式:因为每个人的额度不同,可由个人计算。
温馨提醒:按照该调整办法测算,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300元。
一、企业退休人员津贴待遇标准
符合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一年不计发。
1、对于2013年9月30前已在深圳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从2013年10月起发放。
2、2013年10月1日后在深圳市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津贴自其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