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妥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取得受理回执后,由于就医机构性质不同,享受医保待遇的手续有所不同。
参保人在异地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即与潮州市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书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凭受理回执及参保凭证,即可在医院进行住院登记,实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当次住院办理出院手续后无需再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参保人在异地非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即尚未与潮州市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书的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无法在医院进行住院登记实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需全部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带齐参保就医凭证、受理回执通知书、本人活期银行账号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医院盖章)、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疾病证明书(医院盖章)、出院记录(医院盖章)等资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报销手续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