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下月起按调整后标准发 惠及长清区14000余名退休、退职人员

来源:齐鲁长清作者:日期:2016-09-27

近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长清区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目前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会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预计本月底全部完成,从下月起,基本养老金将按调整后标准正常发放。
  据悉,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了基本养老金。这是长清区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2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惠及该区14000余名退休、退职人员。
  此次养老金调整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第二部分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下的,月增加额25元;缴费年限在16年至20年的,月增加额41元;缴费年限在21年至25年的,月增加额52元;缴费年限在26年至30年的,月增加额63元;缴费年限在31年至35年的,月增加额74元;缴费年限在36年至40年的,月增加额85元;缴费年限在41年至45年的,月增加额96元;缴费年限在46年及以上的,月增加额107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次不同划分不同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第三部分向高龄人员适当倾斜,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参照往年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退休人员,再分别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养老金: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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