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建立党组会前学法制度,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1次;班子成员每月组织所属职工学习1次,班子成员每年完成1-2篇学法心得;选派10余人次外出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
二是开展“法律进单位”。组织100余人次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专题培训;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人员200余人次进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培训。
三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以直联活动为载体,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先后组织100多人次走村入户开展法律宣讲,发放相关资料1000余份。
四是开展 “法律进学校”。结合招聘会、技能培训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人员达5000人次。
五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制进园区”。293名干部与482家规模企业对接服务,及时宣传、解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帮助企业解决人才、用工、劳保等困难100多个,受到市领导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