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办事对象: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参保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潮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2.收费凭据;
3.工伤情况书面报告(由用人单位出具);
4.《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交通事故造成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工伤认定决定书》;
6.《伤残等级评定书》(可享受伤残待遇而又自愿放弃评残的,本人书面放弃伤残待遇申请,加附单位意见及盖章);
7.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门诊病历(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时需提供);
9.医疗资料(费用清单、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
10.转院需提供《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医疗终结期满需要延长、康复、安装、更换辅助器具、老工伤、评定伤残后仍需治疗的,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出具的证明)。
申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护理费
办事对象:
申领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参保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等级评定书》;
4.《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确认书》;
5.代签证明(申请人因行动不便等原因需直系亲属代签时出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代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保留劳动关系与否证明;
7.申请人邮储银行账号复印件;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申领因工死亡待遇
办事对象:
申领因工死亡待遇人员
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潮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
2.《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登记审核表》;(老工伤人员)
3.(需供养亲属的提供)《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登记审核表》;
4.死亡证明材料;
5.(办理养老退休人员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核定表》;
6.(办理养老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供养亲属的相关资料:
(1)供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3)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5)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6)在校学生提供学校证明;
(7)学龄前儿童提供居委会证明;
(8)邮储银行账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