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正确的使用方式(体院专属版)

来源:武汉体育学院学工部作者:日期:2016-09-23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和缴费标准

中央、省、市财政100/年,个人185/年,合计285/年(单位:元)

三、参保对象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 )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四、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和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五、缴费期限和保险有效期

缴费时间:入学报到时缴纳。保险有效期: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六、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一个保险期内累计限额40万元)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标准80%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标准70%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标准60%

七、异地就医管理

异地住院治疗费的处理:大学寒暑假期间和符合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户籍所在地的公立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院之日起3个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校医院医保办。包括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用现金就医者(报送资料:费用单据(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置换材料的需附诊疗项目审批进价表或发票复印件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放化疗费及治疗费用的明细表大学生异地实习由实习单位出具证明、寒暑假及休学就医学校出具证明异地就医者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本人本市农行储蓄卡账号)由医保办将相关资料送医保中心给予现金理赔。注明:跨年度住院治疗者请将费用清单分开开具,年度时间为每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八、首诊医院与首诊制

体育学院医为我校学生门诊诊治的首诊医院,看病时请持门诊病历及学生证。转院治疗必须由校医院经治科室医生开具转诊单经医保办审批后方可转外院诊治(未经我院相关科室首诊批准私自先行外院诊治者,过后不许补办转诊单,急诊除外)。转诊必须是我院规定的定点医院。


九、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持本人身份证在所就诊医院出院时直接结账。住院一定要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治否则不予报销。(住院者不需转诊可直接到医保定点医院诊治)

十、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在我校医院就诊者报销80%,转外院就诊者报销70%。原则先个人垫付然后由校医院通知统一报销。特殊检查如:核磁共振、CT、彩色多普勒仪等检查和特殊治疗如体外碎石、高压氧治疗、射频治疗、腔镜手术,先扣10%,再按比例报销。

十一、我校的医疗保险机构

由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宽(涉及校财务、人事、学工、团委及校医院等),政策性强,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特成立“”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委托校医院管理,具体经办学生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宜。(联系电话:87192690)

十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为了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2013级-2014级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原则上自愿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解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以外的及重大疾病的医疗费问题,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同时还提供大学生意外和疾病身故保障,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

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每人每年40元,本科生4年共160元,研究生120元。

(1)参保方案

①保费每人每年40元

②累计保险金额115500元(其中:意外医疗1500元、意外身故、残废7000元、残疾死亡7000元、住院治疗100000元

(2)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者可持本人身份证直接结算,然后将发票原件、住院汇总清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本人武汉市银行账号。报校医院医保办,由校医院报送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医保和商保共报销比例90%

(3)对于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将发票复印件、住院汇总清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本人武汉市银行账号。报校医院医保办由校医院将相关资料报送保险公司。

学生在本市住院者,住院时除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外,其它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均为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请学生持身份证直接到定点医院住院并系统结算。(除每年9月-12月外咨询电话:87192690。


文章来自武汉体育学院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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