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2016年四川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调整水平为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这一方案涉及退休人员742万人。
针对四川养老金上调百分比,9月19日,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侯明透露,我省养老金总体水平在全国相对偏低,重要原因之一是目前全省742万退休人员当中,有300万人的缴费只有15年。而缴费年限不仅与养老保险初始待遇相关,还与待遇的调整密切相关。
缴满15年坐等养老金”观念不正确
对此,侯明解释,6.5%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退休人员规定的一个平均增长幅度。具体到各个省份,是以本省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加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确定的调待增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所有人员都是按照本人养老金的6.5%增加。
出现这种情况,除了经济发展水平和退休人员数量较多外,在客观上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两大问题相关:
1在职职工参保缴费到目前为止,很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2不正确的观念社会对养老保险的缴纳有一个不正确的观念,就是“缴满15年坐等养老金”,在这个观念主导下,很多个体参保人员缴满15年就不再继续缴,等到年龄够到就领老金。
目前全省742万退休人员中,有300万人的缴费只有15年,这部分人也是全省养老金水平比其他省份偏低的重要因素。在今年的调整方案中,养老金的初始待遇和待遇调整都将与缴纳年限和基数挂钩,就是“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的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
于是,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越长退休后养老金领取以及待遇调整时的涨幅才会越多
微政通:编辑|张颖 校对|张倩倩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