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工伤保险争议解答

来源:广州劳动工伤律师王莉虹作者:日期:2016-09-21

  劳动工伤--工伤保险争议解答

  一、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二、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负责?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三、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的,工伤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四、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五、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而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在哪些情况下,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七、恶意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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