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安徽、广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12个省份公布上调养老金,同时有很多地区的养老金总体水平超过6.5%。
据了解,今年是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广西符合参加本次调整的退休人员共计240.16万人。目前全区各市、县已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开展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工作,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确保在9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广西具体调整办法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提高。
一、定额调整
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二、挂钩调整
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2.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发〔2016〕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的4.1%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凡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可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160元计发。
附:
广西58个县(市)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桂林市: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
贺州市: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
来源: 网络资料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