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早知道】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通知

来源:日新月异军粮城作者:日期:2016-09-15

军粮城街各村(居)及外省市务工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将参保通知如下:

1、参保缴费时间:以2016年起始缴费。

2、参保补交年限:2005年01月—2015年12月。

3、参保材料: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人员),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统一为A4纸、档案袋一个,到所属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申报。

4、退休年龄:养老参保缴费满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次月享受待遇。

5、医疗:达到养老退休条件后,男满60周岁医疗满25年、女满50周岁医疗满20年退休次月享受职工医疗待遇。

6、退休前,城职养老满15年,且有被征地养老保险情况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给予合并个人账户,或一次性清退被征地养老保险,后计算退休金。

7、缴费明细金额以《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为准。

8、咨询电话: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8849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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