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具有我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县、市、区、行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个人缴费档次是怎样设定的?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三、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答:参保人在12个缴费标准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前,到社会经办机构或指定的金融机构缴入足额应缴的养老保险费。
五、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是多少?
答:政府按年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具体补贴标准为:每年按100元缴费的补贴30元;按200元缴费的补贴40元;按300元缴费的补贴50元;按400元缴费的补贴60元;按500元缴费的补贴70元;按600元缴费的补贴85元;按700元缴费的补贴100元;按800元缴费的补贴115元;按900元缴费的补贴130元;按1000元缴费的补贴145元;按1500元缴费的补贴165元;按2000元缴费的补贴185元。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按年度核算,补贴资金按年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