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几点

来源:纯情的逗比作者:日期:2016-09-15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和家庭(个人)共同筹资,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各级政府补助380元。

2、城乡居民医保应如何缴费参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户为单位全员逐年缴费,参保人应在每年10-11月份缴交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从今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目前,全市各镇(街)正在进行参保人的信息录入确认工作。如果参保人完成信息确认手续,并且在参保人确认的银行帐号存入足额保费,即可实现银行代扣代缴。

3、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统筹、住院待遇、特定门诊和大病保险等方面。一是在门诊看病每人每年可享受60元的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50%;二是住院报销年度最高限额为18万元;三是17种特定门诊报销,年度限额因病种从3600元到30000元不等。四是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在年度内的最高报销限额为20万元。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医保加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到38万元。

4、哪些医疗费用可以列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支付范围:

(1)参保人患病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在门诊紧急抢救死亡或24小时内转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3)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已参加城乡医保的父母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按医院的类别确定待遇

医院类别

起付

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18万元, 大病保险20万元)

乡镇卫生院

100

90%

一级医院

100

85

二级医院

300

70

三级医院

500

55%(17种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75%)

注:①统筹区域外就医的,起付标准为700元,经申请转诊或异地居住的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本市同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未经申请直接到异地就医的参保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40%。②在同一社保年度内,每个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38万元(基本医疗18万元, 大病保险20万元)。

7、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有何规定?

参保人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已参加城乡医保的父母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中断缴费的有何规定?

城乡医保按年缴费,参保人在中断缴费后(即不再缴纳下年的费用),下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受医疗保险待遇。

9、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新参保人员。持参保家庭户口簿、家庭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中代扣城乡医保费的社会保障卡或商业银行活期存折(储蓄卡)复印件及开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已参保并续保人员。每年10至11月,参保人应确保其原代扣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商业银行在此期限内进行代扣代缴。扣费成功的,方可确认个人参保资格。参保人员资料若变更或停保的或变更代扣账户的,应于每年10月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未申报的,按医保年度缴费标准由商业银行直接从原账户代扣代缴。

(3)大中专院校(技校)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办法。由所在学校代收代缴。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待遇享受?

(1)门诊和购药:由职工从个人帐户(IC卡)支付。

(2)住院报销: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费用由社保机构支付70%,(退休人员80%),个人帐户支付30%(退休人员20%)。

3职工个人帐户

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含本金和利息)属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只能用于本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他个帐户储存额随之转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职工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本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和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个人帐户也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个人帐户用完后,由职工自付。

4、普通门诊

(1)参保人必须凭社保卡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

(2)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属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每人每次不超过70元的定额内,每人每年350元的限额,扣除每人每次15元起付标准费用后,按80%的比例由统筹基金据实支付。如:陈生到某定点社区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发生符合规定门诊医疗费用共100元,由于超过每人每次医疗费用70元限额,以每人每次70元为基数,扣除15元起付标准费用后,按80%的比例支付,即(70元-15元)×80%=44元,则这次门诊费用实际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44元。

(3)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部分,不得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5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及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医院的等级分别设定,每次住的起付标准是:一级及未评定等级的医院为200元(市区为3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市区为600元),三级医院为600元(市区为800元),本市范围以外医院为1000元。

起付线标准以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医疗费用应由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共同负担。不同人员类别,共付段医疗费用的分担比例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支付比例

住院地域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统筹基金

个人

统筹基金

个人

市区住院

70%

30%

80%

20%

市外住院

65%

35%

75%

25%

6、报销办理

(一)凡需回社保局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住院参保人员在出院7个工作日内备齐:1、身份证复印件;2、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诊断证明书;4、每日用药清单;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6、出院小结;7、准许结算卡等资料,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⑨、⑩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二)窗口工作人员核收报销资料后,向参保人员出具《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

(三)收到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审完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支付额由广发行茂名分行划入住院参保人员的广发智能IC卡金融帐户中,参保人员凭IC卡到广发行茂名分行提取现金。

(四)十五个工作日后,根据需要,住院参保人员可凭《茂名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⑧号窗口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该表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7、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若欠缴医疗保险费是否可享受医疗待遇?

根据《茂名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职工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若欠缴医疗保险费,从欠缴的次月起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重新缴费时,待遇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补缴欠缴期间的全部医疗保险费和应缴的滞纳金时,欠缴期间职工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继续报销。

8、如何办理高额医疗补助?

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凭社保局住院结算计算表、本人身份证、医院收据和住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以前的住院收据复印件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赔陪办理高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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