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件糟心的事,据《齐鲁晚报》报道:
济宁的小高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可高兴劲还没过,就被录取部门的一个考查档案通知搞蒙了,自己的档案找不到了?
经过一番周折,档案找到了,但工龄计算成难题,由于档案一直保存在人社局里,小高成了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后两家公司工作的经历没有记录。他现在还在寻找工龄的路上。
在北京,相信很多人都有小高的痛苦经历,平时大大咧咧,不把工龄放在心头,一旦等工龄“找不着”了才着急了。
工龄有多重要你真的知道吗?
工龄=补贴+休假+福利+……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来,小北这就为你普及一下工龄的知识。
(1)职工本单位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期间。
这个期间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而获准出境定居的在职职工,出境前应书面报告原工作单位或隶属的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离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等手续,原工作单位可发给其一次性的离职费,其标准是:
(1)连续工龄满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龄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
(2)连续工龄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工龄发给本人的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
(3)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但发给离职费的总额,以不超过本人二十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为限。
(1)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个人累计缴费年限越高,则计算的基本养老金越高。
(2)工龄指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
(3)工龄是用于计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的一项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被确认为几年工龄,视同缴纳几年社保,工龄越长,享受的福利待遇越高。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龄”关涉在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以及以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时,部分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依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长,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这类相对就业能力较低的劳动者,予以了特殊保护。
工龄如此重要,那么,工龄分为几种?读博、读研算工龄吗?中断过的海归人员如何算工龄?这些都是大家所关心的。
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连续工龄”,即累计工作的时间年限;另一种是“本企业工龄”,我们一般参考的是“本企业工龄”。那么,哪些情况算本企业工龄呢?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3)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4)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未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计入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的工龄仍应合并计算。
(5)职工留职停薪期间、留用察看期间,计入本企业工龄。
就是工作后再读研究生深造是否会断了工龄?答案是“不会”!
(1)高校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2)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的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3)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2)公派留学人员:攻读博士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3)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4)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工职一年。
(5)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出国前工龄可保留,与回国后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6)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学位的年限在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7)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的,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今年初,原广西马山县汽车站合同工廖晓云办理养老保险事宜时发现,社保局对其1982年1月至1987年12月的“临时工”工龄不予认定。廖晓云于是将社保局告上法院。近日,广西宾阳县法院审结该起案件,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廖晓云提供被马山县汽车站招用为临时工的相关手续,但却无法提供招用为临时工的手续。故那几年的工作年限不作为连续工龄计算。
这真是太令人惋惜了,那么,工龄认定需哪些材料呢?这些材料你可千万保存完整了。
退役军人的工龄认定需提供其入伍、退伍登记表,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其获奖、安置意见等依据材料。
五项目人员即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
“五项目”人员的工龄认定需提供派遣单位、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能反映该同志的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及服务期间考核结果。
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的工龄认定分两个时段来进行认定:
(1)2009年4月以前经人事部门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合同工),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工作时间,可与被录(聘)用为正式工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单位自行招用人员被录(聘)用为正式工后,其连续工龄只能从正式工作之日算起。需提供人事部门同意的依据及合同书。
(2)2009年4月以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合同工),依据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工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公益性岗位人员、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依据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工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其中,2009年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具有管辖权的劳动部门进行过鉴证。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依据就业报到情况、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来认定工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其中,2009年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具有管辖权的劳动部门进行过鉴证。
文:赵华夏 图:郝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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