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四校区学生参加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作者:日期:2016-09-05


公告通知


关于舜耕、圣井校区大学生参加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一、医保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1.2016级新生(本科、专科、全日制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 “批量信息采集报盘格式” (附件1)要求上报学生信息,文件名修改为学院名称于2016年9月20日前发送至舜耕校区医保办邮箱:sgxqybb@yeah.net 同时提交各班联系人名录。
    注意事项:
    (1)请确保身份证号录入准确无误,确保姓名书写与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
    (2)联系电话请填写本人在校使用的手机号(如有变化请随时告知校医院)。
        2.其他年级新参保人员信息填写要求与新生相同,文件名填写XX年级XX学院。已参保人员续保不再填写信息表。
        3.济南市户口的重度残疾、低保大学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定补对象的大学生信息要求:除填写电子档案外尚需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附件2)一式两份,并粘贴一寸红底照片,同时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属于本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优抚定补对象的大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已参保同学医保卡信息错误的填写“续保人员信息更正对照表”(附件3),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舜耕校区校医院(212室)。
二、关于缴费说明

        1.学生个人缴费每人每年80元(政府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60元)。

        2.本(专)科生医保费用学校已代收。

        3.研究生缴费金额=在校年限×80元

        4.2016级研究生保费及缴费名单以班为单位收缴。其他年级新参保或续费同学可自行前往舜耕校区校医院缴费。

        5.保费收缴时间: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工作时间,地点:舜耕校区校医院(221室)。

三、医保大学生门诊就医说明
      按照济南市社保局有关规定,校医院是我校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的唯一指定医疗机构,全面负责参保学生门诊医疗服务和门诊统筹经费的使用、管理。
        1.校医院就医流程:挂号(出示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门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各项检查、治疗及处方——缴费(个人自理40%)——取药、治疗。注意事项:新生及其它新参保人员就诊费用个人先全额垫付,保存好发票,待参保后按标准报销。
        2.校外急诊(未住院者)——留存好发票(加盖急诊章)、病历及相关材料按校医院通知的时间进行报销。大学生医保有关问题解答详见附件4。
四、大学生医保报销及其他医保相关问题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联系电话:82911197   82911360   


公告通知


关于燕山、明水校区2016级新生参加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一、参保范围
        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要求,我校在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全部纳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内。
二、实施方法
        1.以学院为单位,采集新生个人基本信息(姓名与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个人手机号)。
        2.以学院为单位,下载济南市居民基层管理系统升级版,按说明书操作要求安装于桌面,安装系统时密码为888888。
        3.以学院为单位,用济南市居民基层管理系统升级版进行新生信息录入,密码登陆打开页面,弹出10个对话框,打开第一个“系统初始化”, 用右下角“读取数据栏”导入社保局经办的最新数据,导入成功后,系统左上角出现“山东经济学院”,打开“参保人员管理”,用右下角“新增一栏”打开信息对话框,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并保存,带*号标志的可以进行批量设置。缴费人员类别统一设置为“普通大学生一档”,户籍统一设置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所在院系、年级、所在班,按要求填写,监护人信息一律不填写。16级研究生在本学院单录信息。每个学生信息填写无误后用保存键保存。所有信息录完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用“数据上报模块”导出本学院所有人员的rml格式表格上报学校医保办。 
        4.持有济南市户口的低保和重度残疾学生电子信息需录入残疾或低保证号码、有效期,并复印低保、残疾证所有带字页面,本人身份证,由辅导员老师交到校医保办统一到济南市医保办审核。
        5.拒绝参保同学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声明书,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医保办。
三、报盘日期
        各学院请于2016年9月25日前将系统中导出的rml格式表格写清楚各学院名称放入我的邮箱sjyibaoban@163.com。
        注:老生在校医院就诊,继续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新生就诊先全额垫付,保存好发票,待参保后统一收齐发票报销。
联系人:燕山校区医保办裴老师,电话:88525837。

  在官网这里查看具体通知哦!附件请统一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自行到官网提取

责任编辑:张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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