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职工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来源:上铁职工微家园作者:日期:2016-09-02


职工就医


1  门诊医疗有何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职工普通门诊可持社保卡(或医保卡)直接在定点医院划卡就医,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基本医保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有特殊规定病种的门诊医疗如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重大疾病等需先经医保管理鉴定确认,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2  住院医疗有何规定?

职工需在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确立的定点医院持社保卡(或医保卡)住院,并结算医疗费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使用基本医保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  急诊如何就医?急诊住院有何规定?

职工突发疾病可在就近医院抢救治疗,现金垫付医疗费用。急诊治疗结束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冲抵个人帐户资金,当年门诊费用累计已达参保地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的可按规定报销。急诊住院的,治疗结束后应及时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

4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划入?

因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不同,所以个人帐户资金划入的标准也不一样。帐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费按不同比例划入两部分构成。各统筹地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标准一般根据参保职工的年龄分档分别为职工本人社保缴费基数的0.4-3%,上海统筹地区的标准为根据参保职工年龄分档按140、280、360和420元定额划入。除上海统筹地区是每年4月1日一次性划入当年账户外,其他大多数地区是按月划入。


医疗费用报销


1    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目前我局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三不让”助医待遇、以及部分单位自行组织参加的地方工会系统互助保障待遇等。


2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工作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职工应首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职工在异地就医时需先以现金方式垫付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时间内由单位或个人凭社保卡(医保卡)、身份证、医疗费发票、出院记录和医疗费用明细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对于垫付大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在医疗费申报期间可到职工所在单位申请使用职工医疗应急周转资金。



3  医疗费用可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医保部门规定的基本药品、基本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其中小额医疗补助的报销范围还包括职工在体检机构体检及药店购药产生的相关费用。


4  医疗费零星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报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医疗费用凭证(医疗费用收据、发票)原件(应有财政税务章),住院需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

(2)如果是急诊或异地就医现金垫付医疗费的职工申请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还需提供地方医保中心报销结算单原件、医疗费普通审核单(审核明细单)等。


5  如何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1零星报销(或非医保数据对接)医疗费:

职工就医后按以下流程报销:



2医保数据对接地区职工医疗费报销:

医保数据对接地区的职工发生医疗费,各社保中心将按季(基本医保参保在上海、南京市)或按月(基本医保参保在杭州、徐州市)通过地方医保管理部门取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消费信息,导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生成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信息,由社保中心财务按月拨付资金给单位,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如果企业补充医保补助金额高于1万元的,由单位通知职工提供医疗费凭证复印件和出院小结等材料报相关社保中心审核后,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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