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学生儿童医保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学生儿童医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全日制高等院校、高中(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儿童。未落实户口或无户籍人员,均不能参保学生儿童医保。
二、参保缴费流程:9月1日开学时统一向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参保登记。9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银行代扣代缴或现金缴费方式(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详见下图)完成缴费,9月25日为缴费截止日,逾期不再办理缴费参保手续。
三、缴费标准:学生儿童个人按每人每年200元缴纳,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00元;山区村学校就读的学生个人缴纳减免50元,困难学生个人缴纳由财政负担。
四、政策待遇:学生儿童享受成年人缴费标准一(个人缴费850元)政策待遇,同时按规定享有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五、山区村以市委确定的109个山区村名单为准。山区村的学生儿童,请在缴费时向学校、幼儿园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并加盖山区村所在的镇乡街道人力社保所公章,经核准后方可享受山区村减免政策。在佐村镇、马宅镇和三单乡所属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儿童,一律享受山区村减免政策,不需提供户籍资料。
六、困难学生系指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等五类学生,以教育局认定、财政局审核后名单为准。
七、未就读幼儿园和上学的儿童,请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医保处地址:振兴路609号二楼办事大厅
服务热线:12333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图一:
图二:
图三:手机app支付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