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庞大的上层建筑是压在企业和工人身上的一座大山的话,养老保险抚养比持续下降带来的社会保险压力,也是压在企业和工人身上的一座大山。这两座大山,无论哪座,企业和工人都只能默默地承受,没有任何可以抗拒的力量。
据媒体报道,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报告显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近4万亿元。但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继续下降,由2014年2.97:1降至2.87:1。也就是说,不到三个人要“养”一个人,意味着年轻人养老压力正持续增大。
如果说养老金支付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增多、增收难度扩大等都是目前养老保险工作中非常突出、非常现实的问题的话,那么,养老保险抚养比下降,则是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根本,也是症结。因为,所有的矛盾和问题,都是围绕着抚养比下降而产生的,是抚养比下降引发的。如果不是抚养比持续下降,很多矛盾和问题就不会发生。至少,不会这么严重。而透过抚养比,也不难发现,中国的工人有多苦、有多累、有多么不容易。
产生抚养比下降的原因,自然与人口老龄化是分不开的。正是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才使得养老保险抚养比的不断下降。要知道,一年时间就下降了0.1,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也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现象。因为,抚养比的下降,在职工人数基本稳定、就业人数还在增加的情况下出现,就意味着退休人员的增加速度更快,对养老金的需求更多。自然,对养老保险费的支付压力也会更大。
问题的关键是,从目前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抚养比下降,可能不只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带来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没有有效扩大,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的人员仍然较大,可能也是养老保险抚养比下降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我国的养老保险尚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流动市场,养老保险还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正常流动。同时,同一地区也未能做到全覆盖。一方面,长期处于流动状态的人员,未能纳入到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范畴,多数处于非养老保险状态。有保险意识的人,更多的也是缴纳商业保险,而不是养老保险。因此,导致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受到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在前些年的国企改革中,一部分“买断工龄”、“买断身份”者,由于种种原因,也没有再将养老保险续上,从而“流失”了一部分参保人员。加上一些企业为了少缴保险费,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把不缴纳养老保险等与员工的薪酬挂起钩来,适当增加员工收入,不参与养老保险等的缴纳工作。而员工、特别是流动性较大的员工,又没有根据需要及时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保险费缴纳的覆盖范围。
正是因为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还存在一定问题,该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没有纳入到养老保险缴纳范围,从而使养老保险缴纳人数无法有效反映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情况,影响了养老保险抚养比的稳定。如果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能够进一步扩大,直至扩大到所有人员,那么,抚养比的下降速度就不会这么快,对养老保险费的收支压力也会小得多。
值得注意的是,从这些年来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来看,在养老保险问题上,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地方政府,都更多的把提高养老费收费标准当作缓解养老保险费收支矛盾、防止养老保险基金产生缺口的主要手段,而忽视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纵然重视,也更多的是在文件上、会议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自然,抚养比也就不可能不出现持续下降、且下降速度加快的现象了。
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由于人口老龄化步伐在不断加快,且远没有进入拐点。因此,如果不在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上下功夫,那么,抚养比还会进一步下降,由此带来的养老保险费供需矛盾会更加突出、更加严重。而养老费收缴标准过高的问题,又在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所以,如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可能是缓解养老保险收支矛盾、减轻政府压力的最根本的措施之一。
据悉,黑龙江、吉林、青海、河北、辽宁、陕西、天津、湖北8个省市和新疆兵团的可支付月数已在10个月以下,黑龙江的企业养老金可支付月数更是只有1个月。这也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到,这些养老保险费支付能力氏的地区,大多也是养老保险费抚养比很低的地区。相反,广东、江苏、浙江、北京等地,因为抚养比较高,支付能力也要大得多。所以,如何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等手段,遏制养老保险费抚养比的下降,是养老保险工作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一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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