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事人才
二十一、面试时间、地点的确定;面试通过后需要注意什么?
考生面试前应按公告时间要求在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考生面试考点所在市与笔试考区所在市相同。面试的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面试通知单》有详细说明。
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二十二、体检有什么要求,具体的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一般在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进行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安排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及时查询,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依据文件为:《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未修订部分,《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二十三、通过体检后的后续流程。
1、考察
考察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公局发〔2013〕2号)进行。报考设区市各级机关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各设区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委托市直用人部门、有关县(市、区)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实施。
2、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要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审批录用
设区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范围,负责对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录用材料的审核和录用审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从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算起。
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一般当年9月底前完成招录工作。
二十四、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公告;(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四)考试、考核;(五)体检;(六)确定拟聘人员;(七)公示招聘结果;(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六、每人可以报考几个岗位?
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十七、报考人员身份证丢失,新证尚未办理,应如何报名?
上述人员可先以本人原有的身份证号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持有效身份证。
二十八、对“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十九、考前举办培训班吗?
事业单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三十、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是什么?
体检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以上问题均以最终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十一、衡水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有哪些?
答:团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
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干部由市军转办负责安置,按照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
三十二、衡水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是什么?
答:1、以考试考核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个人选择岗位。
2、对放弃安置或对不服从组织分配、拒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做退档处理。
三十三、衡水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怎样进行考试、考核?
答:1、考试
全省统一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内容:根据军转干部特点合理设置,主要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2、考核
主要是对军转干部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及军龄、服役地区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打分标准按全省统一考核标准执行。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 = (100/考核最高成绩)*本人考核成绩*60%+(100/考试最高成绩)*本人考试成绩*40%。
三十四、衡水市军队转业干部留市直安置条件有哪些?
答:1、从市直入伍的。
2、配偶户口在桃城区,且在市直单位有正式工作的。
3、父母户口在桃城区,且在市直单位有正式工作或离、退休的。
4、荣立战功或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含四个三等功)的。
5、有重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并受省级或部队军级以上单位奖励的。
6、正团职(或技术八级)干部。
7、因战或因公致残,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8、从事飞行、舰艇、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的。
9、当地驻军且配偶已随军,志愿就地安置的。
10、单位急需或个人有特殊情况,经市军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
三十五、如何获取报考信息?
答:请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或“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hs.hrss.gov.cn/)网站信息,我中心所有职称考试报考信息均会及时在上述网站中公布。
三十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答:河北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考人员按考务文件要求在报名网站在线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待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十七、报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考生需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2份、复印件均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到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办理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2215065。
三十八、如何缴纳报名费用?
答:河北省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
考生需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三十九、怎样领取准考证?
答: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报考人员可按考务文件要求按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人力资源市场科(毕业生就业报到:人力资源大厦410室,0318-2105566;毕业生档案查询:人力资源大厦409室,0318-2215010)
四十、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和就业手续?
答:按政府职能分工,人社部门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办理,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办理。
1、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身份证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了解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
2、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同意接收信)到就业目的地人社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3、2015年及以后的省内外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去各县市区办理报到就业手续的,直接回生源地或就业目的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