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点问题问答(三)

来源:九江人社信息作者:日期:2016-08-15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点问题问答(三)



问答三

工作人员

您好,您需要我的帮助吗?

请问在哪些情况下,停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事群众

工作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

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断保多久可以续保?


办事群众

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调动工作单位,生育保险费缴纳至调出月份止。新用人单位自接收月份续保。期间。因工作调动而发生的中途断保,断保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续保的,原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缴费的月数与新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缴费的月数合并计算;断保时间超出3个月续保的,缴费月数从新用人单位续保月份起重新计算。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哪些作用?


办事群众

135编辑器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和冲抵本人住院起付标准及个人比例负担的住院费用,超支自理,结余滚存使用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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