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开工建筑项目必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武汉发布作者:日期:2016-08-13

       今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必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明年实现所有建筑项目“全覆盖”。昨日举行的全市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动员会透露,参加工伤保险是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全市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按项目参保,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总造价的2‰,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市、区政务中心将设窗口,从8月22日起专门办理建筑企业工伤参保。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说,近几年来,由于建筑企业用工形式较特殊,部分从业人员游离于工伤保险制度之外,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建筑企业经营承包方式复杂,项目用工具有工期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对待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时,企业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参保意愿不高,出了事故往往私下解决。


    对此,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同舟计划”。今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全员动态参保,80%以上在建项目参保。明年实现全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据统计,目前全市在建项目1698个。这意味着今年要完成1358个项目全员参保。


    根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工伤待遇涉及农民工本人工资的,统一按受伤时武汉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并在异地就医、待遇享受等方面提供方便。(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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