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知识】上班打架受伤也算工伤?!

来源:郑州工伤保险作者:日期: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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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例  小李是某公司食堂的厨师,公司要求员工就餐时应由厨师打菜,并规定了进餐时间。4月3日中午,公司员工小王要求提前就餐并自行打菜,遭到小李制止,双方发生打斗,小李右胳膊被打伤。事后小李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确定小李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争议焦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小李打架致伤是私人原因,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观点认为小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因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的暴力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
案例评析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小李发生打斗原因是按公司规则为履行工作职责所致,受伤与履职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延伸解读上班期间打架受伤难道都算工伤吗?是否能认定为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关键是要看受伤是否因为工作需要或工作原因。如因双方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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