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小余
自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至今,全国各地已经陆续解决了乡村医生退出(年满60周岁退出)的补偿政策,但补偿金额一般是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400元左右,不足以维持生计。那么大家最期盼的就是我们这支队伍能纳入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享受真正的退休金。
2016年打响乡村医生享受养老保险第一枪的就是新疆,今年5月新疆下发《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9月底前,将解决全疆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乡村医生将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无独有偶,8月4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类乡村医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待遇。
目前除了新疆、贵州两大省出台文件将乡村医生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各省市也有不同的保险倾斜基层的政策,大都是县卫计局财政拨款负责乡村医生企业部分的保险金额,乡村医生缴纳个人部分。
在分级诊疗的大政策导向下,为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相信用不了多久全国乡村医生将都会有养老保险,安心工作,无后顾之忧。对于目前全国对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上没有明确的方案,贵州的这个三类标准对各地很有参考价值,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春天势必会来 ,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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