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按照林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混岗集体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森工办发【2015】77号)文件要求,经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大杨树林业局对第二批上报混岗集体工的原始材料进行查证核实,并经森工集团(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
情况如有不实,请知情者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2日),口头或书面向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大杨树林业局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470-7427494(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举报电话:0470-5720910(大杨树林业局纪委监察室)
大杨树林业局
2016年8月4日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