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保+医保费
2016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经确定,养老保险采用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医疗、生育保险采用包头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
4823×0.6×0.2×12=6945.12(元)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
4968×0.8×0.08×12=3812.35(元)
灵活就业生育保险缴费:
4964×0.8×0.005×12=238.37(元)
灵活就业大病缴费:
100(元)
二、涉及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由于最新补缴费文件没有下发,暂时不能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