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国连续下调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5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降低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总费率,以及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
企业年金缴费上限也拟下调。近日,人社部对2004年制定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的上限,将企业缴费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调整为“8%”。专业人士认为,这符合企业年金的运行实际,也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补充养老权益。
“社保名义费率过高,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从社保费率整合来讲,必须降费,同时,从企业的名义社保负担来看,也是过重的,因此,社保降费可以实质性地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新闻发布上曾表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上都提出了,要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这一次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落实党中央决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更好地积极推进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扎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等一系列的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