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记者从江西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项制度将惠及我省4000多万城乡居民。
据悉,我省将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统筹层次、统一大病保障机制”整合衔接要求,并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稳妥做好制度整合前后的政策衔接。
在筹资水平方面,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执行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未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从50元提高到120元,与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一致,从2017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在目录范围方面,整合后,我们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统一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实现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目录范围的有机整合,整合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用药范围将提高到2400多种。
在门诊医疗待遇方面,整合后,我省将在原新农合居民中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在原新农合居民中建立门诊特殊慢性病制度,统一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保障水平。在住院医疗待遇方面,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得到统一。比如报销比例上: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在大病保障方面,整合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体精准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年度封顶线将不低于25万元。
在看病就医方面,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服务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通过统一发放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费用结算、医疗救助“一人一卡,一卡通用”,大大方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积极加快建设省、市、县(区)三级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平台,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延伸到基层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和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快推进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值得一提的是,整合的过渡期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可先实行“双轨制”运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按原制度规定就医购药、按原支付渠道进行报销,争取从2017年起统一制度、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