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或续保

来源:宁松社区作者:日期:2016-07-28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实施操作办法的通知》(武人社险中心201411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风险控制及经办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武人社险中心201426号)

二、受理条件:

1、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2、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如下资料: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单》,收原件;

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如下资料: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单》,收原件;

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首次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首次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交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

首次参保的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对于女性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的,提交《灵活就业证明》代替),验原件收复印件;

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单》;

2、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录入系统(社区代办协议时间建议选择3天),出具《邮局银行加办单》和受理回执,根据系统提示告知申请人首月需存入账户的金额;将材料装入信封袋;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障卡(职工医保)首次制卡申请表》,每月汇总后到区社保处点卡。

后续流程:

4、申请人持《邮局银行加办单》至邮储银行办理社保账户绑定,并存款;

5、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按期到区社保处领取社会保障卡,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办结时限:即办

需办理新制社会保障卡的4个月;

七、受理地址

南湖街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南湖花园瑞安街1号)

八、咨询电话88035295

九、投诉监督88032421

特别说明:每月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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