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O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 月 1 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110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工作,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协同做好配套资金的测算和安排,及时落实本级应负担的补助资金,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
记者从县人社部门获悉,按照省市部署,我县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从2016年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在7月底前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