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如何办理?缴满15年可以停缴吗?相关问答“一文答尽”

来源:道源劳动法在线作者:日期: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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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流动性很大,有可能今天在这个省份工作,明天就到另一个省份工作。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应该如何进行?他们要返回去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数在增加,那么不少正在缴费的人有疑问,如养老保险没有缴够15年就可以中断缴费,缴够15年是否可以中断缴费,养老保险能不能申请中途退费等问题。接下来道源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养老保险如何异地转移


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养老保险转移个人帐户全部,统筹基金转移12%。如需转移,办理程序如下:


1、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新就业地用人单位或本人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原参保地收联系函核对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级进化转手续,传达《信息表》到新参保地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5、新就业地收到《信息表》后,核对转移基金额,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


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数在增加,那么不少正在缴费的人有疑问,如养老保险没有缴够15年就可以中断缴费,缴够15年是否可以中断缴费,养老保险能不能申请中途退费等问题。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不是缴够15年就可以中断缴费


  

一、缴纳养老保险费已满15年,是否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答:不可以,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是最低缴费年限,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还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从业期间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足上述条件,则不能享受养老保险。


二、缴费满15年后可否中断缴费?


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12个月为一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但是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养老保险能不能申请中途退费?


答:养老保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除符合在职职工死亡和丧失中国国籍等一次性支付条件的情况,其他情况不可以退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付手续。


四、个体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什么?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本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为其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的12%缴纳,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五、个体从业人员可否选择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答:个体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经申请,缴费基数可选择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缴费基数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内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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