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发布,企业职工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7月11日从省社保局了解到,根据我省已确定的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2016年度基准值)为4491元,省社保局近日发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6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通知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参保人员可在两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
按政策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2016年度缴费基数为1796元/月。
此外,基准值发布前后的缴费及待遇计发以及相应的结算等方面的问题,按《关于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