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微观】聚焦广州新年度社保缴费及待遇计发调整

来源:预防型劳动法顾问作者:日期:2016-07-17


什么是社保年度?

以广东省为例,以当年7月到次年6月为一个社保年度每个社保年度里面的待遇计发基数、缴费基数原则上保持不变跨年度时则随着最新省社平、市社平的公布要进行调整,2015年社保年度为2015.7-2016.6,2016年社保年度为2016.7-2017.6。因此以2016年7月为界,新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待遇核发基数都要做出调整。


什么是社平工资?

社平工资是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2015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较2014年的4986元相比上涨10.81%;2015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171元,即月平均工资为6764元。与2014年的6187元相比上涨9.33%。


随着社平工资的上调,缴费基数如何调整?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维持不变,上限做出调整。

从目前来看,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暂时仍维持2015年度的下限2408元;而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限为2015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由原14958元上调为16575元。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及上限均做出调整。

2016年度企业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下限调整为6764的60%即4058元;上限调整为6764的300%,即20292元。

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维持不变,上限做出调整。

这两个险种的下限仍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上限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为20292元。


本月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还有一个重大调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36号)要求:

从2016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三个档次调整为0.2%-1.4%八个档次,并继续沿用浮动费率机制。

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领取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总额占该用人单位上年度所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比例(简称收支率)划分档次,在八档基准费率(0.2%、0.4%、0.7%、0.9%、1.1%、1.2%、1.3%、1.4%)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百分比进行上下浮动。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做好安全工作,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将不止降低费率,少缴费,而且将获得工伤奖励金。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率低于或等于30%的,奖励10%;高于30%低于或等于60%的,奖励5%。

经测算,实施本市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后,新的基准费率标准较《若干规定》的标准整体降低约21%,每年可为参保单位减少缴费负担约2亿元,达到了大幅度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的目标,并可保持基金收支平衡。


各险种待遇计发基数也做出上调

2016年7月1日后,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在职死亡、退休死亡待遇中的丧葬费、抚恤金待遇计发基数、工亡丧葬补助金计发基数均随着社平工资的上调而上涨,失业保险基金代扣医疗、个人失业保险金扣缴补充医疗也将增加、敬请留意!

举例来说——

1、2016年7月1日后发生工亡事故人员,其家属可获得的工亡丧葬补助金将由6187的6个月提高到6764的6个月,合计增加3462元。

2、2016年7月1日后达到退休条件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上调。


来源  |  花都人社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轻松关注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