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就业摘编

来源:河南就业作者:日期:2016-07-16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各项任务。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都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任务更加繁重;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实际,统筹确定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规范基本定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基层服务条件更加完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第二章 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一节 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健全各级政府部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就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就业成效列入评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加强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推动适时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强化对部分地区、行业规模性失业的监测,建立应对预案和工作机制。


第四节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指导、培训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完善基层服务保障机制。配合供给侧改革,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五节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加快全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



第八章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加快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继续推进信息系统和数据省级集中。加快推进人员、单位、管理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库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就业信息监测等重点建设任务。积极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立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服务能力。



第五节 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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