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条件进行了调整,下面5类人员从今年起,在职称评审、考试和岗位聘用时,职称外语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第一类:我市卫生医疗单位的卫技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均不作为职称考试和岗位聘用的必备条件,但聘用单位可以作为优先聘用的参考依据。
第二类:申报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农业技术、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广播电视播音、律师、公证员、图书资料、档案、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在岗位聘任时职称外语也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优先聘用的参考依据。
第三类:经考试、考核认定取得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参考该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的要求来设定岗位聘任时是否需要职称外语。
第四类: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学管理)、艺术系列和文学创作、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聘任时,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第五类: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的:
1、年满50周岁;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城西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各街道办事处)。